稽查案例警示:虚假转换收入性质,补缴税款!
01
虚假转换收入性质偷税三千万被检查
近日,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公布了一起税务稽查案例:自然人张某将从深圳市泰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取得的劳动报酬收入转化为上海市企业管理咨询中心、上海市硕成企业管理咨询中心等个人独资企业的虚假营业收入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3181.84万元,构成偷税漏税。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拟对少缴个人所得税处以50%的罚款1590.92万元。
在税收筹款领域,利用个人独资企业转换收入是一种非常常见的避税行为,尤其受到第三产业从业者的青睐。然而,由于忽视了经济的实质性要求,也有相当多的翻车案例。例如,曾经带货的姐姐维雅通过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将直播带货取得的佣金、坑费等个人劳动报酬转化为营业收入,最终被认定为虚假申报逃税,追回并罚款13.41亿元。
02
利用个人独资企业税收筹款原则
同样的个人收入,为什么转化为营业收入可以节省上千万的税收?
这应该从中国的税收制度开始。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综合税制,个人劳务所得需要纳入综合所得,综合所得税率表(最高税率45%)计算纳税;经营所得税率表(最高税率35%)计算纳税。
税收制度的差异给了纳税人避税的空间。对于高收入人群来说,如果劳动报酬能够转化为营业收入,10%的税率差将为他们节省大量税收,这是非常划算的。因此,即使处罚频发,仍有不少人蜂拥而至。
那么,利用个人独资企业做税筹合法吗?一查就死吗?
不,查看这些处罚案件,不难发现它们的共同点:虚假收入转换的性质。许多人陷入了一种误解,认为注册一个独立的企业,通过一个独立的企业签订商业合同,甚至是营业收入。事实上,在税收方面,判断收入的性质不仅取决于这些形式的证据,而且更注重经济的本质。如果经济本质不符合要求,无论形式证据有多充分,都是徒劳的。
因此,使用个人独资企业进行税收筹集是非法的,关键在于经济本质。只有将劳动报酬实质性地转化为营业收入,才能合法享受较低的税率和合格的优惠政策。
03
如何确定税务劳动报酬和营业收入的性质?
劳动报酬和营业收入是个人所得税的两个重要概念,它们在收入性质上有一定的差异。
1.劳动报酬性质认定
劳动报酬收入主要是指个人通过提供劳动所获得的收入,包括翻译、审稿、书画、咨询、讲座等29个劳动项目。这种收入的特点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就业劳动所获得的收入,重点是个人提供智力、技能等劳动成果的收入。一般认为,劳动报酬收入主要涉及个人技能、知识和经验,与个人作为独立主体从事的非专业、不连续的劳动活动有关。税务机关在确定劳动报酬性质时,通常会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l是否存在就业与就业之间的关系:劳动报酬收入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就业劳动的收入,因此将考虑个人提供劳动的方式和内容是否符合非就业劳动的要求。例如,审查、翻译和其他劳动活动所获得的收入属于劳动报酬的性质。
l收入来源:税务机关将核实劳动报酬来源是否符合个人提供智力、技能等劳动成果的要求。例如,翻译、审查等劳动活动的收入属于劳动报酬的性质。
l连续性:劳动报酬收入不是连续收入,通常只在提供劳务的过程中产生。因此,税务机关会关注个人在一定时间内提供劳务的次数和金额,判断其是否符合劳动报酬的性质。
2.经营所得性质的认定
经营所得性质的认定是税务机关处理个人所得税相关问题的重要环节。税务机关主要根据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行为和成果来判断经营所得的性质。
具体来说,营业收入涉及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及相关成果。例如,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收入属于营业收入的性质。这种收入的特点是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行为和成果,重点是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收入。
税务机关在确定营业收入性质时,会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l经营主体资格:经营收入主要来自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因此,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经营主体资格,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l收入来源: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因此,在确定经营收入时,需要检查收入来源是否属于生产经营活动的范畴。
l连续经营:经营收入涉及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的连续经营活动及其成果。因此,在确定经营收入时,需要检查其持续经营行为及其成果。
一般来说,劳动报酬和营业收入在“经济关系”中的定义和识别、“经济行为可持续性”等方面存在差异,但税法对这一问题没有明确规定,导致如何区分劳动报酬收入和经营收入的困惑。在实践中,税务执法部门在确定收入性质方面更加积极。因此,如果确定收入性质存在不确定性,应积极与税务机关沟通,或咨询专业机构。
- 上一篇:没有啦
- 下一篇:制造行业——主要税收风险防范指引 2023/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