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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造行业——主要税收风险防范指引

    2023/12/12 17:20:36      点击:

    01

    财务会计要点

    制造业财务会计是制造企业采购、生产、销售全生产经营过程的会计,涵盖资金筹集、物资供应、产品生产、产品销售、财务成果形成和分配五项主要经济业务。

    (一)资金筹集核算

    主要是对所有者投资资本业务和向债权人借款资本业务的核算,涉及实收资本、资本公积、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短期贷款、长期贷款等主要账户。

    (二)物资供应核算

    主要是固定资产建设和材料采购业务的会计,涉及固定资产、在建项目、银行存款、材料采购、原材料、应付账款、应付账单、预付账款、应付税款等主要账户-应缴增值税(进项税)等。

    (3)产品生产核算

    主要是产品制造和消费过程的核算,涉及生产成本、制造成本、应付员工工资、累计折旧、库存商品和管理成本等主要账户。企业成本确认应遵循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成本中,生产一定类型产品的生产成本和其他成本应采用一定方法收集,计入产品成本。直接材料和劳动力应直接计入特定产品的生产成本;制造成本属于间接成本,各种产品的生产成本应合理分配;期间成本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不得随意改变成本分配方法。

    (4)产品销售会计

    主要是成品发放和付款收回过程的会计,涉及主要账户包括主要业务收入、主要业务成本、销售费用、营业税及附加、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应收账款、预收账款、银行存款、应纳税-应缴纳增值税(销项税)等。产品发行一般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一般不采用后进先出法。销售成本结转方法应在一年内保持稳定。

    (五)财务成果形成与分配核算

    主要是利润形成和利润分配的核算,涉及年度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利润分配、所得税费用、盈余公积、应付股利或应付利润等主要账户。

    02

    主要税收风险及其防范和化解

    (1)企业的设立和变更

    1.主要税收风险

    纳税人经营范围确定、主要行业选择不准确,可能导致税率适用、优惠政策享受、税收风险指标适用等风险,可能导致发票类型、发票核定、防伪税控最高发票限额确定等问题。

    2.防范化解

    (1)办理登记时,按照经营内容的主次,将经营项目依次填写在“经营范围”中;
    (2)在办理税务认定、发票核定等涉税事项时,发现鉴定内容与实际经营内容不一致的,应当及时与税务机关沟通;
    (3)经营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

    (二)设备、原材料的采购环节

    主要的税收风险

    采购是制造业税收风险的高发环节,主要体现在发票等原始凭证不规范,导致增值税进项无法正常抵扣,企业所得税前无法支付的风险。接受虚开发票的人甚至应追究刑事责任。具体表现如下:
    (1)缺乏必要的合同签订环节,货物流动、资金流动、票流不一致;
    (2)发票不规范,如纳税人识别号、名称、银行账户等错误;
    (3)发票开具的产品与实际业务内容不符,或者要求供应商开具与实际业务内容不符的发票,包括产品、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等。
    (4)开票方与实际供货方不符,付款方与开票方不符,或者以现金等方式代替银行存款支付方式;
    (5)应当或者可以取得发票但不取得或者延迟取得,或者通过白条、自制凭证等方式变相开具购买发票;

    (6)农产品加工企业收购发票未按规定开具,收购业务不真实,甚至虚增加项目,虚增成本。

    2.防范化解

    (1)签订合同,确保项目内容、时间范围、付款方式等与合同中反映的实际业务一致;
    (2)采购人员要保证货物流动、票流动、资金流动一致,发票中的项目不能与实际采购的项目不一致,发票开具人或收款人不能与实际供应商不一致,更不能人为要求供应商更改开票的项目、数量、价格等内容;
    (3)在支付方式上,尽量选择银行存款支付方式;
    (4)完善企业内部控制机制。财务部门要做好合同、发票、款项支付的审核,及时对涉税风险业务提出意见和建议;
    (5)全面、及时地取得发票,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认证、确认、扣除。

    (三)制造、加工环节

    主要的税收风险

    当管理不善造成的异常损失和材料用途发生变化时,没有转出进项税额,导致税额减少;或者包装材料、配料、配件、电量等。未能准确收集和分配,可能导致各项风险指标明显异常。与同行业相比。

    2.防范化解

    (1)对各种原因造成的不得扣除行为,及时转出进项税;
    (2)做好包装材料、配料、电量等成本分摊,准确收集生产成本。

    (四)实现和确认收入的环节

    主要的税收风险

    销售业也是制造业税收风险高发的一个环节,主要体现在:
    (1)将实现的收入长期挂在账户或账户之外,收入不按规定时间确认,如废料、废物收入、无需开具发票的收入等。;
    (2)按低税率计算高税率产品;
    (3)不能准确计算应税、免税收入的风险;
    (4)价外费用,用于集体福利的自产商品,未按规定确认收入,如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商品免费赠送;
    (5)红字发票、无效发票、销售退货、折扣开票或核算不规范带来的风险;

    (6)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相关交易没有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调整。

    2.防范化解

    (1)根据收入确认的时间规定,及时做好收入确认;
    (2)准确选择应税项目对应的税率,准确计算应税收入、免税收入及相应的进项税额分配;
    对于各种视同销售的收入,不开票收入,及时、准确地确认收入;
    (4)开票人员应相对固定,开票环节应认真负责,减少红字发票、无效发票的发生频率;
    (5)关联交易行为应按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定价,确认收入或进行纳税调整;
    (6)出售、报废、固定资产处置、废弃物处置、合同违约罚款、滞纳金、固定资产盈利、各种返还收入、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包装材料等租赁。以上各种形式的收入应及时确认;
    在处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政策性搬迁、各种补贴返还、债务重组等业务时,应做好收入确认。

    (5)消费税方面

    主要的税收风险

    对于涉及应税消费品生产的企业,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和销售(中小企业一般涉及酒精、酒精、化妆品、电池、涂料、实木地板、木质一次性筷子等。),但没有进行税务认定,也没有进行纳税申报;
    (2)消费税税率或单位税适用错误导致少缴税款的风险;
    (3)改变品目造成不缴、少缴消费税的风险;
    (4)用于员工福利、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未在移送使用时纳税的风险;

    (5)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未按规定代扣代缴消费税的风险。


    2.防范化解

    (一)发生消费税应税行为的,应当主动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认定手续;
    (2)在核算、开票、申报时,不得将税消费品的品目改为非应税消费品;
    (3)注意移交使用、委托加工等环节是否应缴纳或扣缴消费税,并采用构成计税价格等计算方法。

    (六)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主要税收风险

    (1)与收入无关的成本、费用、损失计入扣除项目,如个人支出、退休福利、外部担保费、各种支付(扣除个人所得税、委托加工预付款等);
    (2)多转材料成本,从而虚增生产成本;
    (3)未及时调整估价入库材料,重复入账,以估价入账代替正式入账;
    (4)成本支出未正确区分收益支出和资本支出,如在建工程等非销售产品应承担的工程成本,计入主要业务成本,或大型设备建设资金和营运资金融资成本,或作为固定资产管理材料进入低耗材一次性扣除;
    (5)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预提费用、资产减值准备等各类预提准备费用,但未进行纳税调整;

    (6)关联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未进行纳税调整,或者关联企业之间的购销、设备采购、贷款协议等业务往来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不进行纳税调整。

    2.防范化解

    (1)个人消费和其他与收入无关的费用、业务招待费等。规定税前扣除比例的费用,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2)估计入账成本和其他无合法原始凭证的支出项目在汇款期内未取得合法凭证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纳税调整,不能取代正式入账;
    (3)正确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项目;
    (四)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应当符合独立企业的原则;
    (5)制定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准确计算和收集成本。

    (七)城市土地使用税

    1.主要税收风险

    占用应税土地、征用集体土地、不符合减免税条件的,不申报或者少申报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或者不按照规定的纳税义务申报缴纳。

    2.防范化解

    (一)按照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申报支付。实际占用面积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确定的土地面积。未测量的,以土地使用证书确定的面积为准;未颁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申报土地面积;
    (二)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用土地的,按照实际使用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准确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
    (3)根据不同地区适用单位的税额准确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不能按低单位税额计算适用单位的错误,少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调整后及时进行相应调整;
    (四)按照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申报缴纳。准确把握转让方式、征用耕地和非耕地、房地产土地实物或者权利状态变化的终止纳税义务时间;
    (5)准确划分免税土地和征税土地,明确区分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等享受免征土地使用税的土地和其他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