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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最新《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学习

    2019/9/12 11:53:20      点击:
    2019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的学习和考试指导
    一、大纲和教材的修订说明
    2019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考试大纲及教材相较于2018年考试大纲及教材,在体例结构和内容上均根据涉税服务工作的实际需要及考生的反馈意见进行了合理调整与增删。2019年教育大纲和教材涉及到2019年3月31日前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2019年,《涉税服务法》的科目考试大纲和教材风格将由原来的四个调整为三个。将原考试大纲及教材内容最后编“起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的行政诉讼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是民事诉讼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刑事诉讼法律规章制度三章內容各自融合至相对性应的实体法编中,将要“行政诉讼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做为第六关移进“首位编行政部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将“是民事诉讼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做为第十七章移进“其次编民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将“刑事诉讼法律规章制度”做为第十九章移进“最后编刑事案件监督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整合后,原第四部分不复存在,三部程序法的内容根据与涉税服务的相关性相应删除。这个统一的程序法和相应的实体法,使考生的学习和把握变得容易了。
    在调整样式和结构的同时,根据我国当前立法情况和涉税服务工作的实际需要,对各版本的内容进行了更新和适当的增删,以更加贴近涉税服务工作。
    2019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课程大纲,教材修订情况如下。
    (一)第一编行政法律制度
    自原第四编移入“行政诉讼法律制度”一章。本编依次由“行政法基本内容”“行政许可法律制度”“行政处罚法律制度”“行政强制法律制度”“行政复议法律制度”“行政诉讼法律制度”六章组成。大纲与教材各部分具体内容未有大的改动。
    (二)第二编民商法律制度
    本编新增“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律制度”“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三章内容;将原“个人独资企业法与合伙企业法”一章拆分为两章;自原第四编移入“民事诉讼法律制度”一章。该部分由十一章组成,依次为“民法基本内容”、“物权法律制度”、“债权法律制度”、“婚姻家庭和继承法律制度”、“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破产法律制度”、“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和“民事诉讼法律制度”。除新增的三章内容外,希望部分修订、增加原大纲、教材各章的具体内容,协助科学、合理和关税服务工作。
    (三)第三编刑事监察法律制度;
    本篇从追加“监察法律制度”一章内容的原第四篇转向“刑事诉讼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