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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电票的39个问题,税局统一回复

    2023/6/14 17:04:32      点击:

    01
    发票开具

    1.数电票开具错误,可以作废吗?

    不可以。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开具后不能作废,纳税人开具蓝字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杭州代理报税或者因销货方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无论当月或者跨月均需按规定开具红字数字化电子发票。

    2.能否申请由税务机关为我代开数电票?

    不可以。目前,税务机关暂不为纳税人代开数电票。
    3.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与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有何区别?

    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与现有纸质专票、纸质普票相同。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专票、纸质普票与现行纸质专票、纸质普票相比,区别在于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后,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密码区不再展示发票密文,密码区将展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赋予的20位发票号码以及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

    4.数电票的备注栏可以备注“购销双方的开户行和银行账号”吗?

    数电票无联次,基本内容包括: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大写、小写)、备注、开票人等。

    因此,开具数电票对备注栏信息没有具体规定(除另有规定情形外),贵公司可根据业务需要备注购销双方银行账户等信息。

    5.我公司是试点纳税人,在开具数电票前,还需要办理哪些业务?

    不需要。试点纳税人通过实名验证后,无需使用税控专用设备,无需办理数电票票种核定,杭州代理报税无需领用数电票,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即可开票。

    6.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提供哪几种发票开具模式?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对发票的开具提供页面输入和扫描二维码两种模式。试点纳税人选择页面输入模式进行开票,即进入页面输入内容完成发票开具;试点纳税人选择扫描二维码模式进行开票,可通过扫描二维码的方式完成发票相关信息预采集。

    7.试点纳税人销售商品开具数电票,如果商品种类较多是否需要开具销货清单?

    数电票的载体为电子文件,无最大开票行数限制,交易项目明细能够在数电票中全部展示,无需开具销货清单。

    8.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时,是否每次都需要手动录入发票的全部票面信息?

    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基础信息维护”模块来维护项目以及客户的基础信息。完成维护后即可在开具发票时直接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发票信息预填,无需手动录入。

    9.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票时,备注信息如何填写?

    发票备注信息是指纳税人根据所属行业特点和生产经营需要,自行额外增加的发票信息。杭州代理报税发票备注信息项目可以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信息维护”模块预设的相应“场景模板”添加或开票时直接选择“附加项目”单个添加编辑,添加相应的“场景模板”;也可以直接在备注信息输入框中填写。

    10.试点纳税人哪种情况下可以申请开通临时开具原适用税率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权限?

    试点纳税人属于以下四种情形,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临时开具原适用税率数电票权限。

    1)一般纳税人在税率调整前开具的发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且已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了红字发票,现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2)一般纳税人在税率调整前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且已申报缴纳税款但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现需要补开原适用税率增值税发票。

    3)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开具的适用原税率发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且已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了红字发票,现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4)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且已申报缴纳税款但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现需要补开原适用税率增值税发票。

    11.试点纳税人如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原税率发票?

    试点纳税人需要开具17%、16%、11%、10%等税率发票的,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承诺书》,办理临时开票权限。临时开票权限有效期限为24小时,试点纳税人应在获取临时开票权限的规定期限内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

    12.试点纳税人想要对大量不同购买方开票需求批量开票,如何处理?

    在【蓝字发票开具】二级首页【批量开具】进行批量开票需求。步骤如下:

    1)下载模板。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提供通用发票要素信息导入模板和特殊标签发票要素信息导入模板;若纳税人根据税务局接口规范格式改造自身软件的,可使用其自身软件生成导入模板,该模板可由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识别、导入。

    2)上传文件。开票方下载后根据模板要求将所需开具的发票补充完整,确认无误后,选择需要上传模板类型(电子发票服务平台通用模板和特殊模板,或纳税人自身软件模板),导入已制作完成的模板。

    3)确认开票。批量导入完成后,系统逐行展示已上传的待开票数据,双击可生成单张发票开具界面。开票方确认后可批量开具所选的发票。

    13.试点纳税人在开票过程中,若提示不得继续开票,应如何处理?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针对存在发票开具“红色”预警情形的试点纳税人、开具发票过程中存在内容校验不通过、授信额度为零等情形会阻断开票,试点纳税人需根据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如红色预警需联系主管税务局进行处理,内容校验不通过需更改发票开具内容,授信额度为零可以申请额度调整等。

    14.蓝字发票开具时,填写项目名称后为什么无法带出税率?

    蓝字发票开具时,直接填写项目名称不会带出税率,需在输入关键字后在下拉框提供的选项中选择您需要的项目名称,或者选择已经提前维护好的项目时才会正常带出税率。若要新增项目信息,请到【我要办税】-【开票业务】-【开票信息维护】-【项目信息维护】模块。

    15.我在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时填写了备注,但开具成功后下载发票,发现备注栏显示不齐,出现了省略号,这个怎么解决?

    备注区域不支持扩容展示,因此对于备注区域展示内容有两个限制:

    一是总内容(包括特定要素的内容,基础信息备注,附加要素信息)超过一定长度(中文算三个字符,数字和英文算一个,中文越多就越短,整体不超过630个字符)会截取并以..”显示;

    二是附加要素录入单条信息超过一定长度(附加要素单条总字符长度115左右)也会截取并以..”显示。

    建议您核实发票备注是否存在总内容或单条附加要素超过一定长度的情况,可分多条附加要素录入或者作为发票基础备注录入。

    02
    授信额度

    1.我们公司今年3月申请纳入了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请问我在哪里可以查看我的授信额度呢?

    查看路径: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税务数字账户→下拉到“开票业务”。可用授信额度是纳税人一个自然月内当前可以使用的额度。总授信额度是一个自然月内,纳税人可以使用的额度上限。

    2.要是我的额度不够用了,该怎么做?

    调整授信额度有三种方式,包括定期调整、临时调整和人工调整。

    1)定期调整,是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每月自动对试点纳税人总授信额度进行调整。

    2)临时调整,是指税收风险程度较低的试点纳税人当月开具发票金额首次达到总授信额度一定比例时,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当月自动为其临时增加一定的额度。

    3)人工调整,是指试点纳税人因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化申请调整总授信额度,主管税务机关依法依规审核未发现异常的,应为纳税人调整总授信额度。

    3.我应该怎么操作呢?如何申请调整授信额度呢?

    试点纳税人总授信额度不足且系统自动调整后总授信额度仍不足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调整总授信额度,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的风险程度、纳税信用级别、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调整其总授信额度。

    具体操作: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税务数字账户—授信额度调整申请”模块,申请调整总授信额度,填写调整理由并上传相关附件后,即可启动人工调整流程。

    4.试点纳税人开具不同种类的发票是否共用同一个开具金额总额度?

    是。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数电票、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以及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卷式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共用同一个开具金额总额度。

    5.纳入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企业后,我还能开具纸质发票吗?领用和开具纸质发票有什么注意事项吗?

    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时,单张发票开具金额不得超过单张最高开票限额且不得超过当月剩余可用额度,并根据实际开票金额扣除当月剩余可用额度。

    试点纳税人领用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卷式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按领用份数和单张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之积扣除当月剩余可用额度,开具时不再扣除当月剩余可用额度。

    6.如果我的数电票开具有误,我还可以红冲吗?红冲后,扣除的额度会还回来吗?

    试点纳税人开具数电票后,当月开具红字数电票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同步增加其可用授信额度。

    跨月开具红字数电票或开具红字数电票无法对应数电票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不增加其当月可用授信额度。对于销售折让的情形,也不会增加其可用授信额度。

    03发票入账

    1.我公司是非试点纳税人,今天收到一张数电票,自行打印后,纸质打印件上没有加盖销售方的发票专用章,是否可以作为税收凭证?

    可以。数电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纸质发票一致。纳税人以电子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税收凭证的,无需要求销售方在纸质打印件上加盖发票专用章,但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数电票电子文件。

    2.哪些发票可以使用发票入账标识服务进行标识?

    2017年1月1日之后开具的发票,且不属于以下情形的,可以使用【发票入账标识】功能进行标识:

    1)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

    2)已作废的发票;

    3)之前入账的发票;

    4)其他。

    3.数电票如何避免重复入账的问题?

    数字化电子发票自带一种可以查重的小标记,我们在下载数字化电子发票的时候,发票右边会显示一个下载次数,起到了一定的提示辅助作用。一般来说,如果报销时发现下载次数是大于1的,就可以重点关注一下这张发票是否存在重复入账的问题。

    4.我公司收到一张数字化电子发票迟迟没有入账,想在入账前确认发票是否已被红冲,请问如何查询?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为试点纳税人提供发票入账标识服务,试点纳税人使用该功能时,系统将同步为发票赋予入账状态字样,供财务人员及时查验。如果发票被红冲了,受票方就无法勾选入账,系统也会显示发票的状态。

    如果已经先进行过勾选入账,之后发票被销售方红冲了,系统也会将勾选入账的信息置灰,并显示发票状态已被红冲。而且对于数字化电子发票,购买方如果已经做了入账确认,那么销售方想要开红字,需要在提交申请后经过购买方的确认才能开具,这就有效防止了恶意红冲的出现。

    04

    抵扣勾选

    1.我是出口退税企业,但税务数字账户没有“出口退税勾选”功能模块?

    出口退税勾选功能仅对纳税人行业性质类型为“外贸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其他”的企业提供。如果您的企业类型为出口退税生产企业,则不属于出口退税勾选功能使用范围。

    2.我勾选了发票,但在统计确认界面未显示数据,怎么回事呀?

    您可以核对一下对应发票勾选的时间以及统计确认的时间,如果统计确认界面有数据,说明您已申请统计确认过,再勾选了该张发票。如遇上述情况,建议撤销统计后重新申请统计即可(只要未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统计确认可重复多次操作)。

    3.我确认统计发票后,还能修改吗?

    当然可以。您可以通过以下操作路径撤销确认:【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统计确认】,点击【撤销确认】,就可修改勾选情况啦。
    4.我需要一次性勾选大量发票,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模块一页只显示20条数据要如何处理?
    在使用“抵扣勾选”功能时,页面最下方的页码导航条,选择每页显示多少条的数据,此处建议使用谷歌和搜狐浏览器,可以支持“10条/页”、“20条/页”、“50条/页”,不建议使用兼容IE内核的浏览器(IE、360等),仅支持“10条/页”和“20条/页”。

    勾选发票数量较多时,可全量导出未勾选发票并【下载模板】,将导出发票的数据根据模板填写要求填入Excel表后,选择【清单导入勾选】。

    5.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导出本期抵扣勾选的所有明细数据?

    可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点击“抵扣勾选”,正确填写查询条件,点击“查询“,点击左上角”导出“按钮,即可导出抵扣勾选的发票明细。

    6.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被部分红冲后,是否可以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进行抵扣勾选?

    可以。可勾选抵扣的税额为原发票票面税额与所红冲的发票税额之差。

    7.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中进行发票抵扣勾选确认后,未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可否撤销?

    可以。若试点纳税人需对“已勾选(抵扣)”发票的状态进行调整,只需选中“已勾选(抵扣)”的发票,点击“撤销勾选”即可。

    8.发票用途确认后需要注意什么?

    一是试点纳税人进行发票用途确认后,将锁定当期勾选操作,如需继续勾选,可通过用途确认撤销后再继续勾选。二是发票为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无法进行用途确认。

    05
    其他问题

    1.登录电子税务局提示“登录失败,应用权限不存在”?

    部分纳税人登陆的时候总是提示应用权限不足,应先确保该账户未在其他电脑登陆,并检查本台电脑浏览器版本是否符合要求,确认无误后仍无法登陆的,清理浏览器缓存后再试。

    2.我企业有免税业务,免税数电票应如何开具?

    要开具免税发票,建议先去项目信息维护中维护。在项目信息维护模块中,有一个是否选择优惠政策和简易计税的选项,选择免税。维护好之后,开票时点击维护好的项目信息,自动带出来就是免税的了。

    3.一般纳税人本期无进项票,是否可以不确认直接申报增值税?

    不可以。即使当期没有需要勾选认证的进项发票,仍需要办理统计确认后再申报增值税。

    4.数电票试点纳税人,如果手上还有纸质票,是否要等到手上发票开完之后才能开具数电票?是否可以继续领购纸质专票?

    试点纳税人还有纸质票的,可以同时开具数电票和纸质票(通过税控开票),不需要等到纸质票开完才开数电票。对于试点纳税人,手头的纸质发票用完后,原则上不再发放纸质票。

    5.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数电票,单张的开票金额有限制吗?

    数电票没有最高开票限额,只要是在授信金额总额度内,是没有一个发票的开具份数和单张开票限额的限制的,可以直接进行开具。

    6.数电票试点后,纸质发票还能继续使用吗?

    可以。手里结存的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都还可以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