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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破获特大黄金票虚开案,涉案金额超6亿元

    2016/8/11 11:07:22      点击:

    贵州省六盘水市国税局与公安部门通力合作,缜密行动,成功破获该省首例利用黄金票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金额6.59亿元,涉及税款逾亿元。

    3户企业各种信息几乎相同

    接到命令后,一张无形的“税网”在2015年5月悄然拉开。

    当时,六盘水市国税局稽查局接到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黄金票下游受票企业数据信息,确定本市相关涉嫌企业33户。

    通过综合比对这些涉嫌企业涉税信息,查找分析其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底账系统数据,稽查人员发现,维健宝、日之健和汇通世嘉3家贸易公司之间存在诸多“巧合”。

    3户企业注册时间相同,均是2014年9月,且开户银行、开户时间完全一致。3户企业法定代表人籍贯、姓名各不相同,但是登记的手机号码却完全一致。其中,维健宝与日之健登记的会计信息相同。3户企业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的经办人均是同一人,经营项目皆是钢材。钢材的购进、销售均显示在外地,也就是俗称的“两头在外”企业。3户企业均无任何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记录,都存在购进货物与销售货物品目不完全一致的现象。3户企业部分上游供货单位和下游销售单位重叠。

    稽查人员初步判定,这3户企业为同一团伙操纵,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案情重大,该局随即向公安部门移送了相关案情。5月19日,六盘水市公安局决定对该案件立案侦查,成立了由公安经侦和税务稽查骨干力量组成的“5·19”联合专案组。随后,该案被公安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列为督办案件。

    “草草”评估稳住涉嫌犯罪团伙

    这个团伙是否还操纵着别的钢材经销企业?带着疑问,专案组对涉嫌的33户企业进行筛查。他们按照“认定时间不足一年”“从事钢材经销”“会计或法定代表人与上述3企业有关联”等条件一一排查。同时,运用增值税电子底账系统,对筛查出的企业逐户比对受票和开票信息。经过全面细致的梳理,又有6家企业进入专案组视野,至此,涉案企业数目增至9户。

    “之前破获的此类虚开案件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违法犯罪分子都极为狡猾,他们通常‘快进快出’,在不同地域流窜作案,非常警觉,一有风吹草动就逃之夭夭。”六盘水市国税局稽查局副局长王翔告诉记者。为此,专案组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明确对9户企业的摸排工作仅在外围隐秘进行,未到案件的最后一刻,不与涉案企业发生任何形式的正式接触。在案件侦破期间,案件知情范围被压缩至最小,整体案情仅有专案组领导掌握。

    按照精心制定的侦查方案,公安部门利用技侦手段全天候跟踪犯罪嫌疑人,锁定其作案窝点,掌握其犯罪轨迹,监控通信记录。税务机关利用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对涉税信息开展清分、比对,固定犯罪书证。

    就在案件侦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的猖狂行为也引起了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注意。在不知案情的情况下,主管税务机关对其中一户企业开展了纳税评估。“税务机关的这一举动,着实让犯罪嫌疑人受到了不小的惊吓。他们频繁通话商议对策,准备逃逸。”王翔回忆道,得知这一情报,专案组立即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双方商量后,采取通过少量的补税方式,“草草”结束对涉嫌虚开企业的纳税评估,营造“未发现重大问题”的假象,稳住犯罪嫌疑人。当时,主管税务机关还收到了外地受票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发来的协查函,但这些函件也被秘密“搁置”。严格的保密措施,为案件的查办赢得了宝贵的时间。自认为安全的犯罪嫌疑团伙对专案组的侦察没有察觉,又自认为通过了主管税务机关的检查,全然不知已经钻入税警设置的巨网。于是,这些犯罪嫌疑团伙作案更加肆无忌惮。不久之后,犯罪嫌疑团伙又设立了鸿翔汇达等两家开票公司。至此,本案涉案企业增加至11户。

    11户企业虚开逾3亿元

    经过对犯罪嫌疑人紧张细致的分析、跟踪、摸排,专案组摸清了该团伙的虚开链条、组织架构和涉案人员真实身份,掌握了11户涉案企业的4个开票窝点及主要犯罪嫌疑人藏匿地点,收网时机已经成熟。

    2015年6月10日,侦察到一个主要嫌疑人将于当天从外地回到六盘水,专案组立即召开会议部署收网行动。当天下午6时许,由公安和税务人员组成的4个抓捕小组同时展开抓捕行动。抓捕行动持续到次日凌晨1点,4个开票窝点全部被捣毁,8名犯罪嫌疑被抓,现场还查获了涉案企业作案使用的电脑、打印机、发票和印章等全部涉案物品。

    专案组人员连夜突审犯罪嫌疑人,逐渐还原案件真相。2014年9月,犯罪嫌疑人彭某某、黄某某以电话方式联系上了六盘水代办中介人邓某,以每户3万~5万不等的高额中介费,委托邓某利用在网上购买的他人身份证为其注册3家公司,并负责办妥税务登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和防伪税控设备安装等事项。2014年10月,彭某某、黄某某带着公司“业务员”开始少量试探性开票,在发现没有引起有关部门注意后,逐步加大虚开数量。到2015年5月,觉得有利可图的2名公司“业务员”又各自成立了新的公司,并由彭某某、黄某某作为“业务”介绍人负责联系上下游虚开“业务”。最终,虚开企业的数量增加到了11家。

    这11家企业在2014年10月~2015年5月间,以4%~4.5%的手续费从四川、云南和重庆等7省市的36户黄金票受票企业购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345份,金额3.31亿元,抵扣增值税5633.29万元。然后,再以5%~7%的手续费向广东、江苏等12省市的502户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376份,金额3.28亿元,税额5587.21万元。

    此后,专案组花费一年时间,奔赴四川、云南和广东等地实地调查取证,查实了该团伙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利的犯罪事实,并向受票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发出了《已证实虚开证明单》,以最大限度地挽回国家经济损失。

    2016年4月30日,税务机关对11户涉案企业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目前检察机关已正式批捕5人,网上追逃1人,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