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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方向变化,多地对“住改商”禁限制!

    2024/8/2 17:34:33      点击:

    近年来,多地省市人民政府以各类形式对“住改商”进行规范。

    2023年12月3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54号《山东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统筹、协调、监督和指导。第八条 房屋所有权人和房屋使用人是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房屋所有权人承担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房屋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合同约定,合理使用房屋,并承担相应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第十条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遵守房屋使用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依法履行下列房屋使用安全义务:(一)按照房屋使用性质合理使用房屋;第十一条 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在房屋使用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搭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挖掘地下空间、改变住宅外立面。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按照规定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二)拟改变房屋结构或者改变房屋用途,可能对房屋使用安全有影响的;第二十一条非经营性用房转为生产经营性用房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在办理经营许可或者登记备案前,应当依法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经鉴定房屋安全性符合标准的,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广东省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安居房设计及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规定,一、农民安居房设计图纸不得具有经营功能。不得将既有农民安居房改造为经营性用途,新建、重建、改(扩)建的农民安居房,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或出租(不含已办理立项手续的老旧街区改造项目),严格按照《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申请报建,其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纸不得具有经营功能。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开展城区“住改商”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住改商”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一、本通告所称的“住改商”违法行为具体包括:(一)城区主次干道两侧范围内居民住宅底层、企业用房和车库临建等非商业类建筑物,所有人、使用人和搭建人擅自改变建筑物用途,自己使用或许可他人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的行为;

    (二)不符合区域规划、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墙上开门开窗的行为。

    黑龙江省密山市发布《关于密山市自建房屋及城市危险房屋擅自改变用途的通告 》。《通告》要求做好全市城镇房屋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私自将墙体改造成门、门改窗 、私挖地下室等方式擅自改变房屋建筑结构或用途。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随意改变房屋建筑的总体设计功能和公共设施使用功能。擅自改变原房屋结构、用途,出现安全隐患,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由产权人或使用人自行承担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