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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花卉是否缴纳增值税

2015/12/24 22:14:38      点击: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   财税字〔1995〕52号 (十一) 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农业产品的征税范围包括:其他植物:其他植物是指除上述列举植物以外的其他各种人工种植和野生的植物,如树苗、花卉、植物种子、植物叶子、草、麦秸、豆类、薯类、藻类植物等。干花、干草、薯干、干制的藻类植物,农业产品的下脚料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因此根据以上税收规定,销售花卉是免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