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因为合伙公司合伙人是自然人,杭州公司注册需求交纳自己所得税,那么合伙公司该如何核算预缴自己所得税呢?今日小编带您来了解。
发问
合伙公司如何核算预缴自己所得税?
解答
依据杭州公司注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对于印发〈对于自己独资公司和合伙公司投资者征收自己所得税的规则〉的告诉》(财税〔2000〕91号)规则,对自己独资公司和合伙公司的投资者自己的生产经营所得,对比“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量累进税率,核算征收自己所得。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对于合伙公司合伙人所得税疑问的告诉》(财税〔2008〕159号)第二条规则,合伙公司以每一个合伙人为交税义务人。合伙公司合伙人是自然人的,交纳自己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别的安排的,交纳公司所得税。
第四条规则,合伙公司的合伙人依照下列准则断定应交税所得额:
(一)合伙公司的合伙人以合伙公司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别的所得,杭州公司注册依照合伙协议约好的分配份额断定应交税所得额。
(二)合伙协议未约好或许约好不明确的,以悉数生产经营所得和别的所得,依照合伙人洽谈决议的分配份额断定应交税所得额。
(三)洽谈不成的,以悉数生产经营所得和别的所得,杭州公司注册依照合伙人实缴出资份额断定应交税所得额。
(四)无法断定出资份额的,以悉数生产经营所得和别的所得,依照合伙人数量均匀核算每个合伙人的应交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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