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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期暂估的应付账账款无法支付后如何处理?

    2018/11/3 22:50:21      点击:

    依据《国度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承受捐赠税务处置的通知》(国税发[1999]195号)的相关规则:企业的对付未付款,凡债权人逾期两年未请求归还的,应计入企业当年度收益计算交纳企业所得税.这笔收入是作为企业税法上的一笔收好处理的,即它是收入的一局部,故这里是能够扣除各种扣除项目后一并征税,不需求单独征税.会计上,该项业务应该是转入"资本公积"科目的,不记入停业外收入中.

    存货暂估入库构成对付账款暂估款就是在存货已到但发票账单未到的状况下产生的,杭州公司注册关于已验收入库的购进商品,假如发票尚未收到,企业应在月末合理估量入库本钱(合同协议价钱、当月或者近期同类商品的购进本钱、当月或者近期相似商品的购进本钱等)暂估入账.

    由于未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因而暂估金额应当依照不含税价钱口径暂估.在次月末再将暂估款冲回,待收到发票后按正常存货入账.

    冲销上月暂估入账的货款会计分录怎样写?

    答:暂估入账普通应用于会计账面数与仓库实存数核对,当企业月末购入一批货物,货物已运抵企业仓库,但企业却未收到销货企业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会计无法确认该货物详细价值,只能依据一个约数估量入账,分录是:

    借:原资料/库存商品

    贷:对付账款其中"原资料"或"库存商品"的价值就是暂估的约数,期末先经过这个分录与仓库的进销存记载核对,在下月初,就要做相反分录把这笔暂估数冲销掉:

    借:对付账款

    贷:原资料/库存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