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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例自然人的个税案,处理结果为何不同?

2022/6/15 16:35:59      点击:
1.浙江省杭州市税务局公布自然人纳税人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案件。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群众举报,立案查处蓝某某未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案件。
经调查,蓝某未依法办理2020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税汇算清缴,少缴个人所得税2.44万元。税务部门立案检查后,蓝某主动申报缴纳部分税款。考虑到上述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按照《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对蓝某追缴税款加滞纳金,罚款4.67万元。
杭州税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大多数纳税人,按照法律法规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收入最终结算,需要纳税的纳税人应在法定期限内申报纳税。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收入最终结算的,除依法追缴税款外,还将在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上标明,列入重点税务监督人员名单,加强对未来三个纳税年度申报的审计。
2.广东省查处其他个人所得税抵扣项目和虚假宣传案件。
根据舆论线索,广州市税务部门发现,在不购买符合扣除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的情况下,刘某在2020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收入的最终结算中虚假填写了2400元的商业健康保险,并在网络社交平台上传播退税秘密,诱使其他人员虚假填写。后来,主管税务机关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提醒某纠正了最终结算申报,缴纳了税款和滞纳金。考虑到刘某在税务机关的提示和提醒后可以纠正补税,并且有良好的认错态度,税务部门对他进行了批评和教育,不予处罚。
3.厦门查处专项附加扣除案件。
厦门市税务部门在对2021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收入的最终结算和退税进行审计时,发现纳税人刘某仅取得单位内部培训证书,不符合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条件的,错误填写了每年3600元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厦门市税务局进一步审查发现,纳税人在父母健康但不符合养老专项附加扣除条件的情况下,仍将祖父母添加为养老专项附加扣除。在税务机关的提醒下,刘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按照规定纠正了自己的申报。考虑到纳税人在提示提醒后可以纠正补税,并且有良好的认错态度,税务部门对他进行了批评和教育,没有受到惩罚。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继续发挥六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的工作机制作用,重点关注帮派类型。跨地区、虚假发票、虚假增加进项、骗取保留退税、恶意欺诈、骗取保留退税等违法犯罪行为,共同努力,严厉打击。税务部门还提醒,大多数纳税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办理个人所得税的最终结算和支付,仔细阅读个人所得税app提示提醒信息,如实准确地填写收入。对于特殊附加扣除和其他申报项目,需要申报和补税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申报和补税,不要相信网上的各种退税秘密,不要在网络社交平台上随意传播非官方税务相关信息,做一个诚实守信的纳税人。
4.广东省查处一名自然人纳税人拒不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案件。
根据对广东省佛山市税务局的税收大数据分析,宣某未依法办理2019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税的汇算清缴。经过多次提示和提醒,他仍然拒绝合作,佛山市税务局检查局对他进行了立案检查。经调查,宣某未依法办理2019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税汇算清缴,少缴个人所得税5.03万元。宣某在检查期间主动申报并缴纳了税款。考虑到上述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佛山市税务局检查局计划对宣某少缴税款处以0.5倍的罚款,税款、滞纳金、罚款共计9.13万元。目前,佛山市税务局检查局已依法履行税务行政处罚通知程序。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发挥六部门合作机制的作用,严格查处重罚骗取退税的违法行为,认真查处退税工作中的不作为、行动迟缓、行为混乱等行为,特别是内外勾结、作弊、骗取退税等违纪违法行为,深入开展一案双查,共同查处。依法严惩,决不姑息,确保退税政策准确落实。税务部门还提醒,大多数纳税人应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收入的最终结算和支付,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故意虚假填写或者提醒拒不改正的,除依法追缴税款外,还应当列入重点税务监管人员名单,加强对未来三个纳税年度申报情况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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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提醒,纳税人可以认识到错误并迅速改正,缴纳税款和滞纳金后,税务机关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不予处罚。
提醒后,纳税人仍不配合,最终需要补税。增加滞纳金。罚款。这还没有结束,但也被列入重点税务监管人员名单,以加强对未来三个纳税年度申报的审查。
有些时间节点,一旦错过,损失不小,需要把握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