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十多家灵活用工平台企业被曝欠税
2024/12/2 16:04:36 点击:
近日,又有十多家灵活用工平因欠税被税务局公告,平台主要集中在河北廊坊和福建福清。其中某人力资源集团旗下灵工平台欠税近3000万元、福建某灵工平台欠税超2500万元,不仅如此多家再生资源平台和网络货运平台均有大额欠税。据税筹圈统计发现目前全国范围已超40家灵活用工平台企业欠税,欠税额度从几十万元到上千万元不等。部分平台企业已经移送公安部门处理,同时大量下游客户受收到严重影响,部分发票被预警。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企业都应尽的义务,但若因为种种原因逃税漏税,将会面临以下不良后果和处罚措施:1、公告催缴:税务机关对于欠税的单位和个人,首先会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上发布欠税公告并将欠税行为纳入信用档案。2、加收滞纳金:税务机关对于所欠税款,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责令限期补缴。3、税务罚款:欠税人在税务机关指定期限内为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会处以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4、收缴并停供发票,这个只针对从事生产、经营的欠税纳税人。5、强制执行:税务机关对逾期未补缴的纳税人可以采取冻结账户、扣押查封财产等强制执行措施,且税务机关享有一定的优先权、代位权和撤销权。6、阻止出境:税务机关对于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纳税人,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7、刑事处罚:若税务机关在采取上述措施后仍不还追缴欠缴的税款,则纳税人已构成逃避追缴欠税罪。数额在一万元到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超过十万,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罚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欠税了,以前开的发票怎么处理?欠税以前开的发票应当依法进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对欠税以前开具的发票的处理建议:一、对于已经开具的发票如果已经开具的发票符合税法规定且已完税,则可以正常使用,无需特殊处理。如果已开具的发票存在未完税情况,应尽快补缴相应税款,以避免因欠税而引发的法律风险。二、对于需要冲红或作废的发票如果因为欠税导致已开具的发票需要冲红或作废,应严格按照税法规定进行操作。一般来说,当月开具的发票如果需要作废,可以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并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如果需要冲红,则应根据相关规定开具红字发票。
注意冲红或作废发票的时限和条件。一般来说,纳税人开具电子专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的,按照以下规定执行:购买方已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的,由购买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电子专票信息。购买方未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的,由销售方在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电子专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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