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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桥资金”在税务筹划

    2018/7/12 12:26:38      点击:

    “过桥资金”又称搭桥资金,是一种短期资金的融通,期限一般以六个月为限或更短,其资金来源主要是借主的关联方,近年来过桥资金逐步的融入了人们的出资日子之中,并被广泛运用于税务策划中,2014年报导的我国香港庞鼎文宗族信赖案,就被认为是运用过桥资金成功进行税务策划,成功结束了财物转移和避税。

      一、一同成功的税务策划案

      香港回归前,香港商人庞鼎文出于宗族生意远景和我国杭州公司注册政治、经济风险(如外汇管制)的不确定性,决议通过必定的税务策划将相关财物迁出香港,以躲避其时的遗产税及相关风险。核心财物包含:(1)公司的股票,特别是通过一家控股公司直接持有香港最大的钢铁公司Shiu Wing Steel Ltd.的股票;(2)两处不动产Hillview property和YTIL property。

      1989年12月,庞鼎文在Isle of Man(马恩岛)建立了五个单位信赖,这些信赖的获益人是庞鼎文的夫人和七个子女,受托人是1989年12月8日在Manx岛建立的Shiu Wing Ltd.(简称:SWL)。SWL公司的董事为庞鼎文的夫人和七个子女。SWL的股东是别的两家马恩岛的公司:Shiu Kwong Ltd(简称SKL,董事为庞鼎文的四个子女)和Futurian Ltd.(简称FL,董事是庞鼎文的夫人和别的三个子女)。

      简直一起,庞鼎文又在马恩岛建立了若干安闲裁量的信赖,获益人为庞鼎文的子女,这些安闲裁量信赖的受托人为SKL和FL。1990年1月25日,依据计划结束了庞鼎文所持股份的转移:首先由庞鼎文夫人向澳门渣打银行告贷1.39亿美元,她随即将该笔告贷借给SWL公司。接下来,庞鼎文将其持有的股份出售给SWL公司,SWL公司则运用部分告贷支付股份收买金钱。然后庞鼎文又将股份出售金钱借给作为安闲裁量信赖受托人的SKL公司和FL公司,这一告贷为covenant债款——要求即付、无利息、无担保并对庞鼎文个人偿还。SKL公司和FL公司凭借该笔告贷向SWL公司持有的单位信赖申购信赖单位,然后由此享有信赖收益。


      SWL公司又用该笔金钱偿还向庞鼎文夫人的告贷。而庞鼎文夫人则向澳门渣打银行偿还告贷。同日,庞鼎文拟定了一个遗言抛弃了他对FL和SKL的债务(股权信赖的生意结构详见上图)。

      1990年10月24日,庞鼎文施行Hillview property生意:庞鼎文将Hillview property出售给SWL,而后将出售收益捐赠给了the Pong Ding Yuen Trust的受托人SKL和FL。SKL和FL取得这笔资金后,向SWL申购单位,然后按比例分配了单位。the Pong Ding Yuen Trust是安闲裁量信赖,获益人为庞鼎文。YTIL property的生意与Hillview property生意相似,仅有不同的是,庞鼎文将出售YTIL property的收益借给了受托人SKL和FL,随后在1991年10月和1992年10月,庞鼎文抛弃了对FL和SKL的债务。跟着生意的结束,庞鼎文的巨额产业悉数转移进多个凌乱的信赖计划中。通过这个计划,庞鼎文结束了将产业事实转移出香港、然后躲避各类风险以维护产业的意图。(以上内容依据揭露材料收拾)

      二、“过桥资金”的运用及法则风险

      通过以上案例能够发现,这起成功的税务策划中,一个关键点是向澳门渣打银行告贷1.39亿美元充任“过桥资金”,然后成功进行了一系列“令人夺目”的安排。

      事实上,其时许多本钱生意中也常常需求借助于“过桥资金”进行税务策划,比如房地产等近年来快速展开的职业在股权转让过程中,面临的一个杰出问题就是企业的财物增值过大,相比较而言,账面的“原值”过小,然后带来高昂的税负本钱,甚至迫使并购重组生意的停止。实践中,为了进步被转让股权的“原值”,能够通过引进“过桥资金”,变债务为股权,然后结束转让收益的的下降,削减税负本钱。或许,引进“过桥资金”进行进行增资,以进步股权原值,下降转让收益巨细。

      一般来说,“过桥资金”需求第三方的活跃合作,实践中,第三方多为关联公司,上述案例中,则是通过向银行告贷而结束。但须留心其间的法则风险:

      1、银主的法则风险

      告贷无惩办出的风险及防范。这是过桥最大的风险。所有手续齐备,可是由于难以预知的原因,银行无法发放告贷或许后续资金出现意外银主无法取得。此时的银主只需通过各种途径来结束债务,过桥资金有去难回,堕入一场无休止的追索讨债中。此时的过桥方也是危在旦夕,无法告贷无疑雪上加霜,加上支付的巨额过桥费,一般情况下,终究的结局将是过桥方资不抵债,甚至破产。

      2、虚伪出资的法则风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帮忙他人建立注册资金虚伪的公司应当如何承当民事职责的请示的答复规矩,银主帮忙他人建立公司之后又抽回注册资金,银主的不妥行为,尽管没有直接给当事人形成损害结果,但由于其行为,使得过桥方公司得以建立,并从事与之实际实行才干不相适应的生意活动,给他人形成不该有的损害结果。因而,银主是有过失的。银主应在过桥公司注册资金不实的范围内承当弥补补偿职责。

      华税学院提示,“过桥资金”的实质是短期的资金融通,在税务策划中,如能合理运用,能够发挥重要作用;可是需求提醒的是,“过桥资金”的运用需求关注其间的税务及相关法则风险,运用不妥,不光不能结束下降税负的意图,甚至引发相关的债款纠纷以及政府机关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