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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劳务费是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2018/8/13 12:07:38      点击:

    企业日常作业中常常见到这种状况:雇佣某人规划一个方案,制造一个视频,或许装卸一次货品,企业在支付报酬时,常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支付劳务费需求发票吗?需求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吗?下面我们对上述的两个问题,别离做出解析。

    1、支付劳务费需求发票吗?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规矩,缴税人、扣缴职责人按照有关法则、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务、税务主管部门的规矩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用凭据记账,进行核算。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矩,“企业实践发作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开支,包括本钱、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开支,准予在核算应缴税所得额时扣除。”

    结合起来,在进行所得税前扣除时,需求真实合法的本钱费用凭据。所以,企业在支付个人劳务报酬时,假设没有取得发票,归于没有取得契合规矩的收据,不得在税前扣除。因此为了保护企业的利益,在支付劳务费需求取得发票,而天然人本身开不了发票,就需求个人到税务机关。

    2、支付劳务费需求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48号)第八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缴税职责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许个人为扣缴职责人。一起,《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第49号)第四条:扣缴职责人有必要按照法则、行政法规的规矩代扣代缴税款。

    因此,企业支付劳务报酬,需求进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申报作业。

    3、在时现已预缴个人所得税了,怎样处理?

    一些企业在支付劳务报酬时,仰仗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入账报销,不再进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这样做究竟合不合理?

    税务机关在为暂时从事出产、运营的零散税收缴税人(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按缴税人开票金额的必定份额(有1.5%、1%等),征收个人所得税核定税款。在这种状况下,天然人为企业供应劳务效力,按税局相关文件中规矩的个税代征率缴纳了个税后,开具了发票,个人认为,企业就可以用发票入账,不必代扣代缴个税。

    但是这些当地文件不具有通用性,且各地关于“暂时从事出产、运营”的规模界定不清楚,假设确定个人供应的劳务不归于“出产运营性质的所得”,税务机关代征的个人所得税,只作为个人所得税的预缴税款,不革除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职责。

    假设个人在时,税务机关现已全额征收了个税,那么企业必定不需求代扣代缴个税。假设个人在时,税务机关未征收个税,那么企业不只需求取得发票还需求代扣代缴个税。

    关于个人劳务的税务和发票处理方面确实是一个极难分辩的事项,并且多是以当地原则的方式来标准的,所以我们在进行税务处理时需求对各种税收法规愈加的了解,并及时、适当地咨询当地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