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密集出台金融政策,一文速览!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完善金融体系,优化金融服务,防范和化解风险,促进我国高质量金融发展。近日,一系列金融政策密集出台——
促进高质量金融发展
1、中央金融委员会会议审议促进高质量金融发展的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11月20日,中央金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促进高质量金融发展的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会议强调,提高金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水平,在保持货币政策稳定的基础上,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围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包容性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大文章,抓住具体政策和工作措施,抓住机遇、节奏和力度,稳步推进金融业开放,促进金融业更好的发展。要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夯实金融风险处置责任,加强部门协调和上下联动,加强源头控制,深化相关领域改革,完善风险防范、预警和处置机制,共同做好风险防范化解任务。要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加强金融体系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严格按照分工方案要求履行职责,全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二、八部门发布了金融支持民营经济25项措施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证监会等八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金融支持措施,帮助民营经济发展的通知》,明确了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目标和重点,提出了支持民营经济的25项具体措施,继续加强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通知明确,在总量上,通过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提高服务民营企业相关业务绩效考核的权重,增加对民营企业的财政支持,逐步提高民营企业贷款的比例。在结构上,我们应该增加科技创新和“专业化和新”、绿色低碳、工业基础再造项目等重点领域以及民营中小企业的支持。从民营企业融资需求特点出发,努力畅通信贷、债券、股权等多元化融资渠道。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首次贷款和信用贷款的支持力度,积极开展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不要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
三、四部门:加大对科技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
中国人民银行、科技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召开科技金融工作交流推进会。会议建议利用更多的金融资源来促进科技创新。重点关注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和金融服务薄弱环节,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改革,推进信贷、债券、股票、保险、风险投资、融资担保等综合多层次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的完善。会议强调,金融管理部门、科技部门和金融机构应密切关注加强支持科技企业融资的实施措施,促进工作的实施。进一步完善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中小企业两个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政策体系,组织开展提高科技金融服务能力的专项行动。加强对科技公共信息共享、融资担保、知识产权评估交易的支持,完善科技金融统计评估体系。
四、三部门:增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可持续性
1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召开会议,表示将继续加强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加大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财政支持力度,增强对实体经济的财政支持可持续性。在房地产金融领域,三个部门要求各金融机构坚持“两个不动摇”,平等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不惜贷款,抽取贷款,切断对正常经营的房地产企业的贷款。继续利用好“第二支箭”支持民营房地产企业发行债券融资,支持房地产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合理股权融资。加大对保交楼的财政支持力度,推进产业并购重组,积极服务经济适用房等“三大工程”建设。在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方面,三部门要求金融机构完善工作机制,与融资平台进行平等协商,通过延期、借新还旧、置换等方式合理降低债务成本,优化期限结构,确保金融支持地方债务风险化解。
加强金融监管
五、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
11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会议指出,非银行支付行业的发展在积极交易和繁荣市场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实体经济的发展和改善民生做出了积极贡献。引导支付机构牢固树立“支付为人民”的理念,坚持小、方便的宗旨,注重主营业务,改善服务,更好地满足用户的支付结算需求。以实施《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为契机,加强全链条、全周期监督,严格控制支付机构准入,防止业务异化、资金挪用、数据泄露等风险,防止使用支付平台从事非法集资、电信网络欺诈等违法犯罪活动,促进行业良性竞争,规范健康发展。
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信托公司监管评级分类监管暂行办法》
为加强对信托公司的差异化监管,反映监管评级的新监管标准和指导,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修订发布了《信托公司监管评级分类监管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办法》共六章三十五条,总体规范了信托公司的分级监督。一是明确监督评级的要素和方法。二是明确监督评级组织的实施过程。三是明确系统影响评价要素和方法。四是明确分类监督的原则和措施。本办法的发布和实施将进一步完善信托公司的监督评级规则,提高信托公司分级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利于加快信托产业转型发展,不断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率。
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金融监督,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资本监督规则,促进银行加强风险管理水平,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率。自2024年1月1日起,《办法》正式实施。根据中国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参照国际监管改革的最新成果,全面完善了资本监管体系。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构建差异化资本监管体系,使资本监管与银行规模和业务复杂性相匹配,降低中小银行合规成本。二是全面修订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包括信用风险权重法、内部评级法、市场风险标准法、内部模型法和操作风险标准法,提高资本计量的风险敏感性。三是要求银行制定有效的政策、流程、制度和措施,及时、充分掌握客户风险变化,确保风险权重的适用性和审慎性。四是加强监督检查,优化压力测试,深化第二支柱的应用,进一步提高监督的有效性。五是提高信息披露标准,加强相关定性和定量信息披露,加强市场约束。
八、中国证监会拟修订《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
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机构监督,进一步完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体系,中国证监会计划修订《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促进功能发挥,突出服务实体经济的主要责任。优化证券公司做市、资产管理、参与公开发行业务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进一步引导证券公司投资、融资、交易,充分发挥长期价值投资、服务实体经济融资、服务居民财富管理、活跃资本市场等作用。二是加强分类监管,扩大优质证券公司资本空间。适当调整连续三年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调整系数和表内外资产总额转换系数,推进试点内部模型法等先进风险计量方法,支持合规稳定的优质证券公司适度扩大资本空间,提高资本使用效率,做得更好、更强。三是突出风险管理,切实提高风险控制指标的有效性。根据业务风险特征和期限匹配,合理完善计算标准,完善不同期限资产所需的稳定资金,进一步提高风险控制指标的科学性。适当提高场外衍生品的计量标准,加强监管,提高监管有效性,保持市场稳定运行。中国证监会现征求公众意见。
优化金融服务
九、两部门:推动银行不断提高资本项目业务数字化服务水平
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提高银行资本项目业务数字化服务水平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资本项目业务数字化服务,推动银行通过“网上办”和“远程办”方式,方便高效地为机构和个人办理资本项目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一是支持银行通过审核电子文件办理资本项目业务。二是拓展资本项目数字化业务办理类型,将银行在线下有权直接办理的资本项目下的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纳入数字化服务范围。三是明确银行办理资本项目数字化业务的形式和条件、业务审计和档案管理、相关数据和信息报送规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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