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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高新区(滨江)大学生创业企业经营场地房租补贴申报通知

    2024/7/4 16:48:18      点击:

    各有关企业: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向未来·大学生创新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23〕45号)和《中共杭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杭向未来·大学生创新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细则的通知》(杭人社发〔2023〕126号)文件精神,现开展杭州高新区(滨江)大学生创业企业经营场所房租补贴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在杭高校在校大学生在滨江区范围内新创办企业(首次申请的租赁时间起点须在毕业5年内)。

    2.企业应符合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正常经营且依法在滨江区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企业及法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3.大学生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申报时在该企业缴纳社保,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对在校大学生的社保缴纳不作要求。办公用房租赁满12个月以上,企业工商注册地址与生产经营地址一致。

    二、申报方式

        “亲清在线”日常申报,网址:https://qinqing.hangzhou.gov.cn,搜索“滨江区大学生创业经营场所房租补贴”模块申请。

    三、申报期限

    初次申请的企业申报房租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非初次申请的企业延续之前的时间进行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必须每年申请一次,每次申请房租补贴不超过12个月,可连续申请享受3年房租补贴。

    四、资助标准

        第一年最高补贴4万元,第二年最高补贴3万元,第三年最高补贴3万元。若当年实际租赁金额高于年度最高补贴标准的,按年度最高补贴标准补贴;若当年实际租赁金额低于年度最高补贴标准的,按当年实际租赁金额补贴。每个法定代表人只能享受一次3年房租补贴,同一大学生创办多家企业的,只能有1家企业享受房租补贴。

    五、其他事项

    1.企业申请房租补贴期限的租赁合同应在房管部门进行租赁备案,不符合租赁备案条件的企业不予补贴。现行有效期内的房屋进行租赁备案,房管部门咨询电话0571-89521338,备案方式:

    (1)浙江政务服务网-房屋租赁情况登记备案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item/detail/index.do?localInnerCode=726bec41-1f36-40a4-aed0-318e7760ede5。

    (2)手机APP –“浙里办”,搜“房屋租赁情况登记备案”栏目。

    2.租金发票须注明具体租赁期限及地址,手工备注及材料不清晰等情况不予认可。

    3.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政策待遇的个人和用人单位,纳入个人和企业征信体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4.企业提交房租补贴申请后,由杭州高新区(滨江)人力社保局根据政策流程进行审核、公示、发文后将资助金额自动拨入企业帐户。

    5.咨询电话:0571-89520832。


    杭州高新区(滨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