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业所得税要做汇算清缴吗?
一
哪些非居民企业参加汇算清缴?
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杭州市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以下称为“纳税人”),无论盈利或者亏损,均应参加所得税汇算清缴。
二
哪些非居民企业可以不参加汇缴?
企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参加当年度的所得税汇算清缴:
1.临时来华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不足1年,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杭州代理记账且已经结清税款;
2.汇算清缴期内已办理注销;
3.其他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不参加当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
三
非居民企业汇总纳税的如何办理汇缴?
需汇总纳税的非居民企业在深设立机构、场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12号)的规定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四
汇算清缴时间与居民企业有差异吗?
与居民企业办理汇缴时间上没有差异。纳税人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纳税人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杭州代理记账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五
汇算清缴申报方式有哪些?
2022年度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方式为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及上门申报。
纳税人可在规定的汇算清缴时限内,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电子税务局填写和报送所适用的申报表,并结清税款。纳税人不能进行网上申报的,可直接携带汇算清缴相关材料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推荐通过网上申报渠道办理汇算清缴业务。
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内发现当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有误的,可在汇算清缴期内按照规定程序在网上申报系统或到办税大厅进行更正申报。
六
汇算清缴需要哪些申报资料?
纳税人办理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如实、正确填写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完整、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并对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一)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所有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9年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6号修订版本)。
(二)2022年度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行汇算清缴资料留存备查方式,杭州代理记账即相关汇算清缴资料由纳税人自行保存,在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时才需报送。
纳税人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涉税资料保存的规定,自行保存以下有关资料:
1.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3.涉及关联方业务往来的,同时保存《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4.备查事项相关资料;
5.资产损失相关资料;
6.非居民企业在深设立机构、场所需汇总纳税的,各机构、场所基本信息及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安排;
7.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和中介机构出具的包括纳税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
8.其他按照税收政策规定需要在汇算清缴期间报送的资料。纳税人采用上门申报方式的,仍按规定报送上述1至3项资料。
七
未按时办理汇缴会有什么的后果?
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进行汇算清缴,或者未按规定保存或报送本通告第四条所列资料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处理。
八
企业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怎么办?
企业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应当在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延期申报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申报期限。
九
可以委托中介代理申报吗?
企业委托中介机构代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的,应附送委托人签章的委托书原件。
十
如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事项实行资料留存备查的,应当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条件,并自行在申报表填报享受优惠,同时妥善保管留存备查资料。
十一
申报有误怎么办?
企业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限内,发现当年度所得税申报有误的,应当在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重新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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