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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个人支付介绍费,需要考虑哪些税收规定?

    2022/6/7 17:10:30      点击:
    2022年5月,甲公司向自然人张某支付了10万元的介绍费。甲公司和张某需要考虑哪些税收规定?
    张某需要了解的税收规定。
    无论自然人获得多少收入,都是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第五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以外的个人纳税人不得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个体工商户以外的个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不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不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其他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度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二、张某2022年4月至2022年12月取得的介绍费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适用3%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三、免征增值税,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加教育费,增加地方教育费。
    四、个人按劳动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个人所得范围:劳动报酬所得,是指从事设计、装饰、安装、制图、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座、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像、录像、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理服务等劳动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动报酬所得;(三)报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收入;(六)利息、股息、红利收入;(七)财产租赁收入;(八)财产转让收入;(九)偶然收入。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简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次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至第九项所得的,按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三条人所得税
    (一)综合收入适用于超额累进税率的3%至45%。
    甲公司需要了解的税收规定。
    一、税前扣除手续费和佣金支出有比例限制。
    《关于税前扣除企业手续费和佣金支出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号。29)规定,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手续费和佣金支出不超过下列计算限额的,可以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1.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后余额的15%(含本金,下同)计算限额;个人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本条款于2019年1月1日废除)
    2.其他企业:按与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不包括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
    二、甲公司应代扣代缴张的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得人所得税法》第九条人民共得人所得税所得为纳税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月或者按次扣缴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最终结算的,应当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最终结算。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三、甲公司未代扣税的法律责任。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扣缴义务人应当扣除、不扣除、不收取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向纳税人追缴税款,扣缴义务人应当扣除、不扣除,并处以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