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页 > 财税咨讯
财税咨讯   
    联系我们

    部分上市公司因税会差异产生税务风险

    2023/11/1 15:42:29      点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2022年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部分上市公司在收入、长期股权投资与企业合并、金融工具、资产减值、非经常性损益等方面存在会计处理错误或财务信息披露问题。笔者发现,报告中提到的一些典型案例和问题,其税务处理和会计往往存在差异,处理不当容易造成风险,需要引起上市公司的注意。

    税会差异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企业会计通常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税务处理遵循税法。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要求存在一定差异,导致企业会计与税务处理不完全一致。在实践中,税收差异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往往出现在收入、资产和费用中。

    具体来说,税收差异主要出现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会计确认计量、纳税义务时间、纳税依据和计量属性;资产税差异主要出现在企业所得税、财产税、会计确认计量和税收基础上;成本税差异主要出现在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会计确认计量和税前扣除项目、时间和金额上。

    以企业销售商品时给予客户的现金折扣为例,现金折扣应当按照收入标准中可变对价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不得列为财务费用。例如,A上市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约定总销售额8000万元(不含税,下同),预计现金折扣500万元。在会计处理中,A公司需要将500万元现金折扣作为可变对价来抵消交易价格,即确认收入7500万元,确认相关债务500万元。

    但是,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的规定,销售额是纳税人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格和额外费用,但不包括销项税。也就是说,税收政策要求企业根据总销售额确定税收依据,A公司需要向客户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预期现金折扣不得减少销售额。

    未来,A公司实际现金折扣时,需要在会计上扣除500万元,而不是作为财务费用。实际现金折扣小于预期金额的,差额直接计入当期营业收入。在税务处理方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函〔2008〕875)第一条第(五)项第二款规定,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为现金折扣。销售涉及现金折扣的商品,销售商品的收入金额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现金折扣应当作为实际发生时的财务费用扣除。

    基于此,企业销售涉及现金折扣的商品,销售商品的收入金额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现金折扣应当作为实际发生时财务费用的税前扣除。需要提醒的是,销售回扣、奖励积分、合同中重大融资成分、客户对价等业务仍存在类似的税收差异,上市公司应予以关注。

    处理不当容易产生税务风险

    在实践中,如果上市公司直接将会计结果作为申报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依据,不根据税收差异进行必要的调整,很可能出现错误的纳税申报、少缴税或多缴税等问题。对于因税收差异处理不当而需要缴纳高额税款甚至面临罚款的上市公司,也需要就税收问题发布公告,对企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根据报告,一些上市公司没有正确判断是否可以按照时间法确认收入,这涉及到税会差异。具体分析,B上市公司在会计政策中披露符合按时间段法确认收入的条件,并披露其收款方式是按照产品组装、安装验收、最终验收报告的节点收取合同金额的30%、40%和30%。

    根据收入准则的相关要求,B公司采用时间法确认收入的,应当保证整个合同期间的任何时间点。如果合同因客户或其他原因终止,收取的款项可以补偿已发生的成本和合理利润。B公司仅根据分阶段收款安排,采用时间法确认收入。根据明显不足,可能存在会计错误的风险。B公司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符合采用时间法确认收入的条件的,应当选择采用时间法,在取得最终验收报告的节点即控制权转移时一次性确认收入。

    从税法的角度来看,税收处理的结果与之明显不同。以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为例,B公司与客户约定的收款方式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分期收款,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增值税义务和企业所得税义务的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

    因此,B公司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和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如果B公司在税务处理中也采用一次性收入确认方法,确认时间晚于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未及时确认,增值税应税销售未及时确认,造成少缴税款的风险。

    建议借助技术手段实现合规手段

    随着智能税收理念的深化,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税收、金融、业务一体化的必要性。山东高速公路、ZTE等上市公司开始探索行业财税一体化道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纳税申报质量。

    作者认为,数字化转型是未来的发展趋势,也是企业促进金融和税收双重合规的有效手段。在此过程中,上市公司需要考虑会计要求和税收法律法规要求,有效地将财税相关规定和处理逻辑嵌入信息系统,避免税收风险,因为只注重会计,不及时调整税收差异。同时,笔者建议上市公司增加系统审计、人工审计等环节,进一步提高相应业务财税处理的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