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联系我们

取得保本理财收益未缴纳增值税等,运达股份被查

2022/5/25 15:14:57      点击:

2022年5月24日,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772,证券简称:运达股份有限公司)在《创业板对象配股说明书(申报稿)(修订稿)》中披露了税务稽查事项:
2020年8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杭州税务局稽查局根据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公司涉税情况的检查结果,发布《税务处理决定书》(杭州税务稽查局[2020]70号),认为公司未及时开具发票,在2016年10月至2017年11月为风电场子公司提供风电场勘测等前期服务时缴纳增值税及相关附加税。同时,在2016年5月至2017年12日期间,公司在获得保本理财收入时,直接将收入抵消当期财务费用,不作为增值税应税服务收入申报。
对此,税务局对公司作出以下处理决定:1。公司应缴纳87.09万元增值税;2.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缴纳6.10万元;3.应缴纳2.61万元的教育费;4.地方教育费应缴纳1.74万元;5.公司自行减免2016年度应纳税所得额2.90万元,自行减免2017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4.59万元;6.对于滞纳增值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每天收取5%的滞纳金。截至本配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已缴纳相关税款和滞纳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税收滞纳金不属于行政处罚;根据《税收行政复议规则》(2018年修订)第14条的有关规定,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没收财产和非法收入,停止出口退税。税务机关的税收行为不属于政治处罚。
根据杭州市临平区税务局于2022年1月25日出具的《涉税违法行为审查证明》,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24日期间,公司未被税务机关查处。